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男人抓小偷赔100万

生活百科 | 发布时间:2024-06-04 00:04:02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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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

小偷被抓以后会根据失主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小偷对失主进行暴力伤害那么就要二罪归一触犯哪条法律就进行判决,如果出现次代责任那么还要进行相对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失主对小偷进行了殴打造成伤害那么失主也是有责任的,对小偷进行相应的赔偿

男人抓小偷赔100万

随后小偷家人怒向男子索赔100多万的赔偿。

胡克峰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又是如何?抓贼能手见义勇为的男子名为胡克锋,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江龙村村民,是地地道道的老百姓。

而热心肠的胡克锋就是其中的一员,但他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一行为,最后害惨了自己。

胡克锋别看胡克锋看起来憨态可掬,但他却是抓贼的一把好手。

虽然胡克锋没有得过具体的奖项,但做好事总能让他心中很温暖。

可以说,他的人生除了照顾家庭外,抓小偷就算是他的副业,众人也都觉得这样的人生,也算是极其精彩。

但2012年的一件事,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胡克锋见义勇为的“意外”2012年3月7日凌晨4点左右,外面狂风呼啸正下着倾盆大雨,胡克锋的父亲因为年纪较大的原因有些失眠,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就在这时,他隐隐约约听到外面一句“抓小偷啊!”,顿时他向窗外看去,发现周围的居民拿着手电筒,在抓小偷。

他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拿菜刀一行为,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

而胡克锋出门查看后,发现有一名小偷正扛着一根钢管逃跑,于是他立即追了上去。

毕竟小偷扛着一根钢管逃跑,再加上是雨夜,地上有些湿滑泥泞,自然没有跑过轻装上阵的胡克锋。

大约两分钟左右,这位小偷回头看到胡克锋快追上自己,手中还提着明晃晃的刀,于是她为了自保,扛着肩上的钢管就向他打了过去。

正在奋力追赶小偷的胡克锋,见到小偷向自己发起攻击,心中一慌。

就在慌乱过程中,胡克锋用菜刀向小偷砍去。

随后小偷倒在了地上,无力再继续逃跑,而胡克锋接下来看到的一幕,让他傻了眼!胡克锋胡克锋见到小偷倒在地上,缓慢走上前去观察她的情况,手中的菜刀也架在前方,生怕小偷突然站起来,偷袭他。

映入胡克锋眼帘的是一位,跟他年纪相差不多的女性,而她的头部浑身是血,这让他有些傻了眼,没想到自己慌乱中的一刀,竟然砍到了她的头部。

原以为自己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心中也是满满的成就感。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件原本处于好心的善事,却出现了意外的反转。

听到这个消息,胡克锋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自己只记得抓了一个小偷,虽然在抓捕过程中,令对方造成一些伤势,但这都是难以避免的,而他知道是自己的行为,让女小偷身受重伤,也是拿出5万块给女人作为治疗费用。

3月13日,胡克锋从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变成了监视居住。

毕竟小偷就是小偷,是对方犯错在先,所以胡克锋觉得自己无需对她心生愧疚。

而这个男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见义勇为变成过失伤人”一事,也是背着老婆与孩子偷偷哭了好多次。

胡克锋妻子胡克锋的妻子作为他多年的枕边人,自然对丈夫足够的了解,心中知道丈夫这是无心之失,并且他的出发点也没有过错。

但她看到丈夫偷偷哭泣时,一时间也是不知如何是好。

妻子也非常着急,因为当时一起见义勇为的居民都走了,没有一人愿意站出来为胡克锋说话,而主动报警的丈夫却成了冤大头。

更让胡克锋夫妻不解的是,小偷的家属向胡家提起了诉讼。

而他的两个孩子因为这件事,在学校里受尽同学的白眼与嘲笑,不知事件来龙去脉,再加上父母的刻意隐瞒,说出了极伤父母心的一句话:“都怪你们,非要抓什么小偷,害得我们没有小伙伴玩了!”原本人人称赞的“抓贼能手”,一夜之间变成了“故意伤人”的“罪犯”。

就在胡家夫妻对此事难过不已时,收到了当地法院的传票。

起诉胡克锋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白纸黑字要求胡克锋赔偿原告曾红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1339276.3元,并且家属强烈要求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判胡克锋十年有期徒刑。

有好心人将胡克锋的事迹传到了网上,顿时引发了众人的讨论,并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

觉得胡克锋有罪的阵营,提出了疑问:“为什么非要拿刀去抓小偷,扫把不行吗?”然而支持胡克锋无罪,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给予敌方阵营发出反击:“你怎么就知道小偷身上会不会带刀,如果胡克锋只拿扫把,恐怕跑起来都不方便,更别说抓小偷了。

”就当众人为此事吵得不可开交时,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事情出现了另外一个版本。

曾红没有固定的工作,平时就在儿子学校门口摆摊,卖一些小吃的。

曾红的姐夫老罗说:“自从曾红来到我们家,她为人很勤快,起早贪黑地挣钱,但她摆摊一直被驱赶,赶来赶去的被赶怕了。

索性她找了一个电焊师傅,让对方帮自己做一个固定摊位。

”曾红姐夫罗先生可是摊位需要1000多元,于是曾红为了省钱,开始四处捡废铁。

机缘巧合下,曾红在城乡结合部附近一工地上发现了不少钢材,于是她便起了不劳而获的念头,这便有了之前的结局。

而事发后,胡克锋和曾红姐夫老罗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当事人胡克锋说:“曾红一边逃跑,一边用手中的钢管砸向我,于是我就朝她砍了一刀。

”而老罗作为曾红的姐夫,他的说法与当事人却截然不同:“我妻子的妹妹告诉我,当晚她见到胡克锋向自己追来,手里还提着刀,所以她害怕了,立即将钢管丢到了一旁。

虽然胡克锋拿出了5万块钱,但那也只是杯水车薪,老罗夫妻也是能力支付巨额医药费,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将曾红带回了家,静静养伤。

然而出事后的曾红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拒绝与任何人交流,即便是最亲近的母亲和子女,也坚决不见,而且不愿意让家人拉开屋子里的窗帘。

只要见到光,曾红便会抱头痛哭,当有人接近曾红与她对话时,她便会浑身发抖,除了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难道曾红就这样度过余生吗?曾红在家中曾红的母亲见到女儿现在这个样子,整天也是以泪洗面,面对女儿不愿让人靠近,更不愿与人交流的情况,她充满了耐心,前去安抚那颗满身伤痕的小心灵。

最终,在老母亲的耐心劝导下,曾红才勉强说出一句:“我难受,我想不开”,之后她便再也不愿开口说话了。

其实胡家和曹家都因为这件事备受打击,年事已高的曹家老太太,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可现在除了照顾瘫痪在床的女儿,她还要照顾10岁的外孙,面对这样的困境,她不知道如何是好。

而曾红10岁的儿子,则被同学嘲笑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年幼的他,连上学也没有办法好好地上了,曹家人的生活在那个雨夜被彻底改变。

那么曾红到底是怎样被砍伤的呢?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家庭各执一词,胡克锋说曾红曾经拒捕,还试图用钢管进行反抗,所以自己才出手反击。

但是胡克锋也承认,那天的抓捕过程非常混乱,可能自己也没有控制好下手的力度,才酿成这样的局面。

而老罗则说:“一个中年女人在拼命逃跑的时候,怎么可能扛那么长的铁棍去打后面的人。

”两人在争吵的过程中,胡克锋发现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

胡克锋觉得,曾红偷东西很有可能是团伙作案,而曾红偷钢管的车,就是老罗的,胡克峰说:“整个车子里面有99根钢管,145副钢扣,这是公安来了以后清点的,偷这么多东西,搬到车里面,一个女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一项工程。

”虽然曾红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出来见人,这让娄底市警方无法展开彻底的调查。

但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王向东确定:曾红当时是有同伙的,而且拉钢材的车辆确实是老罗的,只是老罗当时没有作案时间。

娄星区公安局刑侦大队2012年7月20日,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对此案进行了通报:曾某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而胡克锋当晚的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处理过程中过于冲动,导致曾某构成重伤。

而老罗作为曾红的姐夫则说:不管曾红曾经做错什么,她现在瘫痪在床,并且下半生都失去了自理能力,而胡家人给了5万医药费后,连一句问候都没有,实在是让人心寒。

于是曾红一家选择法律途径,对胡克锋一家提起诉讼,经过法医鉴定,曾红左肢偏瘫,构成二级伤残,完全失去自理能力,曾红的护理费、儿子的抚养费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所以老罗他们认为胡克峰赔偿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而胡克锋觉得自己太过冤枉,便想着由群众投票来判定是否自己对错。

大众投票2012年12月10日下午,胡克锋在市区一处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方跪了下来,路人也都被他这一行为吸引到了。

随后众人看向一旁的牌子,上面赫然将事情交代得清清楚楚。

很快,胡克锋准备的100张选票,全部被投入“见义勇为”的箱子中。

而老罗对胡克锋的做法却嗤之以鼻,觉得胡克锋向群众所表达的意思,只是他的片面之词,大众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

警方也调查了周围居民的意见,大家也是众说纷坛,有些居民的家遭遇过小偷的光临,对小偷非常憎恨,所以站在胡克锋这边,更是说出:“小偷该枪毙!”这样的狠话。

而警方见此,也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询问村名:“打伤人犯法,你想过吗?”村民实在是对小偷恨得咬牙切齿,觉得他们不想劳动,却想获得果实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便丝毫不犹豫的回答警方问题:“不犯法,这个一点都不犯法的。

”但也有些人觉得曾红本就不容易,偷东西也是生活所迫,现在失去了自理能力,留下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想想都让人觉得心酸。

至今,法院对于胡克锋失手将曾红打伤一事没有做出具体判决。

因为我们中国人讲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没人都去烧杀抢掠,那社会不就乱套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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