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内电动车起火致3死,电动车停楼道

影视百科 | 发布时间:2024-06-02 00:40:02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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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楼道

破解电动车停放难题,充电桩和车棚的数量尚是痛点。

一名正推着电动车进电梯的业主说,小区里的充电桩严重不足,“来晚了,就找不到地方充电,一共就那么几个充电插口,只能推到家里充电。

“8月份还会邀请厂家进行扩建,但是由于在小区内额外设置充电车棚,可能面临城管部门的处罚,当初小区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因为加盖电动车棚等受到了影响。

”该物业人员表示,加盖充电车棚,可能还会挤占消防通道,影响小区整体的美观。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第一天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在门厅停放了15辆电动车的这栋楼,一位业主出电梯看到停放的电动车后,惊叹一声,“这里怎么停成这个样子了?”她的电动车也停在了门厅。

在她准备推车向外走时,她的儿子接话道,“他们(的车)贴着你(的车)停的,挤住你了。

”与此同时,这位女士似乎在解释其将电动车停到门厅的原因,“昨晚刮大风了。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她说,自己所住的楼栋前,直到今年7月才装了充电桩,但没有车棚,平时电动车只能放在外面落灰,“下雨天实在不忍心把车淋在外面,也是担心电瓶进水,有安全隐患。

”8月1日早上,历下区某小区楼栋门厅停放的电动车“风天雨天担心电瓶车,不下雨岀太阳,一晒一天担心晒爆胎,往楼上推充电,担心爆炸。

”此前,该楼一业主曾在业主群公开吐槽楼前未设充电桩、未搭建车棚。

与此同时,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仅200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0余起,死亡近400人,其中,2011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官镇“4.25”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表示,业主、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当发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

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业主反映和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月31日傍晚,槐荫区某小区一楼门厅入口的走廊停放了不少电动车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规定》第三十七条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同时,《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规定》还对这类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提出了要求。

实际上,在此次《规定》出台前,公安部也曾于2017年底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8月1日早上,历下区某小区楼栋门厅停放的电动车《通告》要求,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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