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购房合同补充协议霸王条款怎么办

影视百科 | 发布时间:2024-06-02 00:36:02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找百科: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7384656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霸王条款怎么办

2019-01-03 08:15 | 钱江晚报

补充协议中的一些不合理条款。

精装减配以及因之产生的业主维权,将成为2019年杭州房企最大的隐忧之一。

“防患于未然”,一些房企想的不是如何做好品质,而是在合同里动手脚。

补充协议条款里规定样板房不作为交房标准购房时,开发商都会与购房者签订由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过,由于该合同作为模板,在条例上主要以框架性的内容为主。

为了保护购房者,2018年2月发布的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开发商的约束条件更多,尤其是关于精装修的条款。

对于铁了心要减配的房企,新版合同就像是紧箍咒。

于是,一些房企在补充协议上做文章,变成了“霸王合同”,令购房者叫苦不迭。

刘女士在2018年10月购买了杭州西湖区某楼盘的房源,不过在签合同的时候,她发现补充协议里许多条款有问题。

可事实上,根据2017年3月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规定,全装修商品房的展示样板房、模型、展示板以及广告对于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作为房屋装修质量的交付标准。

刘女士认为,样板房里的软装和部分细节不作为交付标准可以理解,但按照该补充协议,整个样板房都成了摆设。

另外,补充协议里还规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的广告使用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

而在住建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明确表示外墙面属于公用建筑面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建筑物外墙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不签补充协议房企不盖章购房者贷不了款张先生也曾遭遇过“霸王合同”。

与刘女士情况类似,张先生摇中心仪的房源后,到了签合同时,却发现了许多问题。

而其中每一条,几乎都是对主合同进行了详细声明,大部分与主合同相矛盾。

”刘女士的合同中类似的条款更夸张,其附加协议中表示:“补充协议为主合同附件,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张先生深感困惑:“签了就跟没签一样,主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哪里?”有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此举是为了规避限价下“减配”的连锁反应,提前解决了交付后业主维权的问题。

王先生顿时陷入了两难之地。

“尽管我不懂法律,可也能看出这份补充协议里的许多条款有损购房者的利益。

”王先生无奈地说,“首付款已经交了,如果签字,就正好落入开发商的陷阱,不签字,又耗不起,我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律师称此类条款可视为无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专项整治补充合同的存在本身是否合理?不动产法律专家胡增冬律师表示,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条款往往不只是针对一户购房者,所以有很多条款可以理解为格式条款。

而《合同法》针对格式条款有比较详细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胡增冬举例,像条款中针对《物权法》明确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权利的部分,排除业主的主要权利、以及不适用新版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免除自身义务的,均可适用《合同法》该条宣告相关合同条款的无效,从而维护自身的权利。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翁博甫律师表示,在卖方市场,开发商处于比较强势位置,尤其是已经交了首付的情况下,与开发商僵持只会损害购房者自身的利益。

翁博甫律师认为,就算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的业主也不用担心,部分条款并不会影响整个购房合同的效力。

如果业主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条款有损个人利益,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找百科: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7384656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找百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找百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