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关于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

明星百科 | 发布时间:2024-06-07 01:25:01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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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应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怎么休?请病假影响年休假吗?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一起来看看。

带薪年休假能休多少天?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请病假影响年休假吗?《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请病假影响年休假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所以,是否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要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请病假的时间来看。

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年休假的天数怎么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换工作了,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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