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面,商铺买卖平台

百科达人 | 发布时间:2024-05-21 23:06:01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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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店面

目前商铺转让或者说是店铺转让有两种理解:一是转让所有权,即产权人把商铺卖给你;二是转让使用权或租赁权,即不改变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转让给你使用。你所说的应当是第二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转让方会在转让租赁权的同时要求转让货物,这一点你们双方可以协商。但必须注意的是:如转让方是房屋所有人,那你应该要求对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并与对方订立书面的租赁合同;如果转让方不是房屋所有人,那你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房屋所有人与其订立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同意转让方转租的条款,同时要求由房屋所有人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声明。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你先看看,你要是还不明白,你就去铺专家平台给你解答一下吧,做店铺转让的知道的多。

商铺买卖平台

6月9日,某自媒体账号发布了一条关于海淀黄庄麦当劳租户门面房售卖的短视频,视频中赫然写道:“总价1200万元,9%收益,年收租金108万元,有房本随时可看!”该店铺位于海淀黄庄地铁站口,临近人大附中、北京一零一中学,再加上麦当劳餐厅已在此开了20余年,是许多人的“童年记忆”,是实打实的好位置。

“麦当劳这个店铺市场价7900多万元,视频写1200万元,就是为了推广、引流。

”按其所说,该账号视频中提及的商铺几乎都是虚假报价,里面的房源公司大多也不掌握。

用虚假商铺信息来引流的远不止该自媒体账号。

出售信息显示,该商铺总售价580万元,年租金能达到78万元。

“北京优质商铺较为稀缺,掌握这些资源的中介为避免同行竞争,通常不会在公开平台披露。

但是,为了吸引客户从而促进成交,有些中介就选择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有业内人士解释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用户主体责任。

2021年,北京三部门就曾约谈自媒体大V,明确不得制造购房恐慌情绪。

今年启动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中也提出,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其中就包括对明知或应知为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传播的行为。

“用假信息骗人引流的情况该管管。

”李女士呼吁,各平台应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坚决斩断一些“自媒体”不当发展的流量链、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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