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旗案宣判,江歌案

生活百科 | 发布时间:2024-07-08 01:50:02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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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

二审开庭前,刘鑫在法院门口。

(胡贵云/图)2022年2月16日上午,江歌民事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上诉人刘鑫(案发后改名刘暖曦)突然在法庭上大叫了一声,把双方律师、法官以及旁听人员吓了一跳。

江歌案包括刑事和民事两个案件。

刑事案指的是江歌遇害案,该案于2017年底由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凶犯陈世峰获刑20年。

民事案即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国内诉刘鑫的生命权纠纷。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69.6万元。

刘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与一审开庭时相反,一审出庭的江秋莲二审没有露面,而一审没有露面的刘鑫二审选择出庭,并在开庭前接受了数家媒体采访。

这也是继2017年在视频节目《局面》中出镜后,刘鑫首次直面媒体。

作为原告口中的“忘恩负义”者、公众眼中的“毒闺蜜”,她的一举一动备受瞩目。

刘鑫在法庭上大叫,与庭审涉及的一份证据有关。

江歌遇害时,刘鑫曾两次拨打日本的110报警,报警系统录了音,并成为江歌遇害案的证据。

在民事案中,原告从日方调取了卷宗材料,其中包括这两个报警录音。

不过,第一个报警录音并非原件,而是日方做过技术处理后的版本——第1分37秒处的声音,被“嘀”声遮盖掉了。

有说法称,日本法庭遮蔽这个声音,是担心当庭播放会引起听众不适。

但是,这个被遮蔽的声音究竟是谁的,恰恰成为本案二审的重要争议点:江秋莲方认为,遮盖掉的声音是江歌遇害时发出的“惨叫”;而刘鑫方认为,是刘鑫发出的“尖叫”。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警方就报警录音制作的文字记录中,将这个遮盖掉的声音标注为日文“悲鳴”(“鳴”为汉字“鸣”的繁体),这个词既可以翻译为“惨叫”,也可以为“尖叫”。

当二审庭审涉及此细节时,刘鑫本人发言。

“我当时突然很想去解释。

围绕江歌遇害案,至今已出现至少四个案情还原版本(详见相关报道《江歌遇害的四个版本》),其中,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的版本,与刘鑫所陈述的版本可谓针锋相对。

203住户证词:听到江歌叫了一声事发当晚的监控视频显示,2016年11月3日0点5分,刘鑫走出电车(地铁)东中野站检票口,前往A3出口与江歌会合,两人一同向合租的大内公寓方向走去。

0点12分,两人的身影出现在离大内公寓210米处的监控摄像头中。

据黄乐平推算,江歌与刘鑫于0点15分左右到了公寓栅栏门门口。

半个多小时之前,刘鑫前男友陈世峰来到公寓二楼与三楼间的楼梯上。

根据东京地方法院庭审(以下简称“日本法庭”)查明的事实,陈当时戴着口罩、穿着一双红色的鞋子,随身携带了一瓶威士忌酒、一把刀刃长9.3厘米的水果刀和一套用来替换的衣服,“事先埋伏,伺机行凶”。

案卷显示,日本警方推断陈世峰的作案时间是在0点16分前后,但具体时间未确定。

公寓203住户Tan(原笔录如此)的证言称,在出事夜晚,门外过道突然传来“bata bata”的脚步声,脚步声很多,他认为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而是2人以上的脚步声。

紧接着,他听到过道传来听上去像是江歌的叫声,他形容那是一个像“猫被勒住脖子的声音”。

Tan随后开门查看,正好看到倒在201室门口的江歌,以及蹲在江歌身边的陈世峰,并与其对视两三秒,他误以为陈世峰在照顾醉酒的江歌,随后关上了门。

紧接着,Tan听到一个人快速远去的脚步声。

与其同居的Nan担心江歌是不是一直倒在门口,便再次开门,结果看到江歌家门上有血,“跟她说话也没反应”,意识到江歌已经被害。

根据Tan的证言,整个案发过程,他只听到江歌叫了这一声。

Tan的证言与法医的证词相互印证。

按法医的说法,陈世峰捅江歌脖子的数刀当中,有一刀是致命的。

法医判断,这一刀刺出后,江歌至多在几秒钟内就会失去意识,基本不可能再发出叫声。

江歌的手上有多处伤口,法医认为这是她在受到致命伤之前,躲闪刀口形成的防卫伤。

此外,警方的现场勘察照片表明,刘鑫和江歌的伞都挂在了201室门外的煤气表上,刘鑫的伞挂在里侧,江歌的在外侧,且江歌的伞是用伞绳挂在煤气表凸起的螺帽上。

江歌打包的饭菜和馄饨掉在地上。

在江歌民事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203住户的证词和上述客观证据基本都无疑议。

按刘鑫的说法,那晚下着雨,她和江歌各撑一把伞,并排走到楼下。

然后她一个人先上了楼。

刘鑫说,她那天打工时来了例假,弄脏了裤子,所以着急回家换裤子。

她在回家的路上就已告诉江歌,自己先用洗手间。

江歌同意,并且说自己还要看一下信箱(位于一楼和二楼之间)。

例假细节曾在网上遭到质疑。

此后到警察到来之前,她都没有看到陈世峰。

质疑者认为,刘鑫从一开始就对日本警察说了谎——她在案发时看到了陈世峰,却故意称没看到。

据《界面》新闻报道,江秋莲的前日本代理律师大江洋平称,根据卷宗,刘鑫在门口见到陈世峰了才进去,认为刘鑫知道伤害江歌的人是陈世峰。

然而,日本判决书中确认,案发前刘鑫先于江歌进屋,陈世峰与刘鑫“未碰面”。

在胡贵云看来,日本判决书认定刘鑫与陈世峰在楼道里未碰面,是江歌案的一个重要事实,这导致刘鑫进屋后,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人是谁。

基于对刘鑫证词的不认可,在一审代理词中,黄乐平认为,“江歌与刘鑫同时上楼的,刘鑫走在前面,江歌紧随其后”。

黄乐平的依据,是203住户的证词——后者听到的是“2人以上的脚步声”。

在上述代理词中,黄乐平回避了陈世峰与刘鑫在楼道内是否碰面的问题,称刘鑫是“事先察觉”到陈世峰埋伏在三楼。

”刘鑫说,“那个声音很尖,很短促,感觉就像叫到一半被人打断一样。

结果门开了约二十厘米,仅仅能勉强看到门外的煤气表,“门‘哐’地就反推回来了”。

按她的说法,门被一个“非常大的力量”推了回来,“我当时懵了,第一反应就是喊‘三叔’(刘鑫对江歌的昵称)怎么了?在外面干什么?”刘鑫说,“然后我看猫眼,完全看不清楚,只能看到走廊一点点黄光。

”刘鑫说,日本警方后来曾告诉她,猫眼被人为做了手脚,但因没有找到指纹,无法确认是谁干的。

刘鑫相信是陈世峰干的。

在胡贵云看来,在刘鑫报警之前,江歌可能已经遇害。

据警方现场勘查信息,大内公寓2楼的过道宽度仅96厘米,近端的煤气表距离门仅62厘米,煤气表本身探出墙壁约15厘米。

胡贵云推测,江歌被陈世峰捅刺之后,倒下的身体正好卡在煤气表与门的狭窄空间,导致屋内的刘鑫无法推开门。

二审庭审时,胡贵云用1:1的模型对此观点做了模拟演示。

(梁淑怡/图)黄乐平所还原的案情与刘鑫的说法完全不同。

按其代理词中所写,两人一起走到二楼后,“事先察觉”到陈世峰的刘鑫“迅速走在江歌前面并跑向201室,用钥匙打开门进入室内。

紧随其后的江歌并不清楚存在的危险,也跟着刘鑫跑向201。

江歌很从容地把伞挂在了门口的水表(应为煤气表)上”。

“如果知道后面有危险的话,伞很难往上扣下去的。

”胡贵云认为,刘鑫也把伞挂在煤气表上的事实,恰恰也可以证明她同样也没有看到陈世峰,所以像往常一样,先把伞挂在煤气表上,再拿钥匙开门。

黄乐平代理词中接着写:“正当江歌一只脚踏入室内正要往里走的时候,却被先行进入室内的刘鑫一把推出,随即刘鑫就反锁了201室的大门。

”胡贵云认为,上述情况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

201室的房门是往外开的,如果江歌一只脚已踏入室内,刘鑫把她推出去的话,门只会开得更大,那样陈世峰反而更方便冲进屋里,就算她要锁门,也是把江歌拉进屋再锁才合理。

一审判决书中没有认定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但认定刘鑫“把门锁闭”。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闹)了”按黄乐平代理词中所写,刘鑫把江歌推出并锁门之后,持刀冲向刘鑫的陈世峰急于进门狂按门铃并对刘鑫破口大骂,被待在室内的刘鑫怼了一句“(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句话,最早是以文字而非录音的形式见诸公众的。

按刘鑫的说法,日本警方翻译把“闹”错听成了“骂”,“怎么”是在110接通之前说的,又恰好没录进去。

“骂”与“闹”一字之差,在江歌民事案中却被认为非常重要——如果是“骂”,表明刘鑫这句话指向的是陈世峰,因为江歌不会骂刘鑫,意味着刘鑫知道门外的人是陈世峰;如果是“闹”,那么刘鑫的解释或可以成立。

以下是相关记录(有删减):检方询问:检方:刚才的声音(当庭播放的第一份报警录音中的第一句话)听清楚了吗?刘:嗯。

检方:这句话是你说的吗?刘:是的。

检方:当时你说的是什么?刘:我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因为中文说“怎么”说得很快的话,那个“么”就会很轻,听不太到。

(检察官让刘鑫把这句话写下来,随后出示报警记录的文字版)检方:您写的开头两个字“怎么”在报警记录里没有,您记得自己说过吗?刘:是的。

陪审员询问:陪:您说您当时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那既然您觉得是“闹”,为什么您要报警?刘:我感觉到有危险,但不确定。

陪:您有没有确认外面在“闹”?刘:无法确认。

外面没有任何回应。

陪:那么,您认为是谁在“闹”呢?刘:我想过很多的情况,我一开始想到是江歌在闹,但如果是江歌,不会一直不出声,我就想,要么是闹,要么是出事了。

陪:所以你也不清楚、也没确认,只是感觉到有威胁,所以报警了吗?刘:是的。

因为我也很害怕,觉得打110是最好的办法。

法官询问:法:警察来了,你开门是什么状态?刘:我记忆中是拧了一下把手就开了,是往外推开的。

法:江歌家的门,如果里面锁了,是一拧把手就可以打开吗?刘:如果里面上锁了的话,需要去拧一个小锁,才能拧开那个把手。

法:警察来了,您记忆中没有开过那个小锁,是吗?刘:是的。

陈世峰辩护律师询问:辩:报警记录有记载,警察问你“门锁了吗?”,你回答“是”,您的意思是门上了锁吗?刘:不是上了锁的意思。

我说的是——当时我的大脑是混乱的。

辩:接下来警察说锁着就没事,你为什么不回答呢?刘:我当时在恐惧中,不停地在吼,我说的话都是无意识吼出来的话。

根据案卷资料,2016年12月7日,刘鑫曾在东京地方检察院对这句话作了订正。

订正结果显示,“骂”字改为“闹”字,但“把门锁了”之前没有增加“怎么”。

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为刘鑫说的是“不要闹了”。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江歌案宣判,众多媒体第一时间直播和报道。

(视觉中国/图)两次报警之间对于刘鑫在日本法庭上就锁门问题所做的说明,黄乐平认为不成立。

在一审庭审中,黄乐平称刘鑫在日本法庭上的说法是“欺负日本人不懂中文”,而“所有的中国人都能听懂这句话什么意思,说的‘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关于刘鑫锁门,黄乐平向法庭提供了两份证据,除了第一个报警录音之外,还有一份是陈世峰的证言。

黄乐平认为,在江歌民事案中,陈世峰“作为第三人的证人证言是完全可信的”。

胡贵云当庭反驳说,陈世峰还说刀是刘鑫给他的,如果真是这样,日本刑事法庭可以判刘鑫的罪。

与第一个报警录音中“自认”锁门不同,在第二个报警录音中,刘鑫表示是江歌把门锁上了。

为了佐证观点,黄乐平向法庭提供了2018年刘鑫与网友“冷眼萌叔”的一份对话录音。

“24岁的小姑娘这个时候不是想到怎么救我的好朋友,而是想着跟打工店老板(应为同事)寻求我是不是犯法了。

如果在江歌遇害中她心里没有鬼,她没有过错,她为什么担心犯法?”黄乐平在一审庭审中这样说。

在黄乐平制作的用以还原案情的13分钟视频中,用了一段“冷眼萌叔”与刘鑫的对话录音内容,用来说明刘鑫在打第二个报警时说了谎。

刘鑫在原版录音中所表达的,有在不知道此前门外状况的情况下,担心“报假警”才咨询同事的意思。

但13分钟视频中,有关“报假警”以及刘鑫所说的不知道门外情况的内容被剪掉,然后与“我会不会犯法”拼接在一起,指向刘鑫是为逃避锁门的责任才咨询同事。

按他的说法,这个片子“每个画面都是有证据支持的”“不是我们制造的谎言,不是我们虚构的文学作品”。

结合法医证词和203住户的证言,江歌在被害过程中只叫了一声。

两个叫声不可能都存在。

值得一提的,1分37秒处的声音到底是江歌的还是刘鑫的,看起来都有依据。

日本警方根据报警录音制作的文字记录共有三栏,分别是“报警人”(刘鑫)、110报警受理台(警方接线员)、其他声音等。

1分37秒处的这个“悲鳴”音被列入“其他声音等”。

有支持江秋莲方的网民据此认为,这表明这个不是刘鑫发出的,而是江歌发出的。

然而有刘鑫的支持者认为,“悲鳴”音被列入“其他声音等”,不代表就是江歌的惨叫声,也可能是刘鑫或邻居的尖叫声,只不过因为它不是刘鑫与警方接线员的正常通话内容,才列入“其他声音等”。

在日本庭审中,陈世峰的律师主张,1分37秒处的“悲鳴”音是江歌的惨叫声。

据凤凰网报道,陈的律师在法庭上问陈,江歌为什么会在1分37秒惨叫一声,陈世峰回答说,他感觉可能是刀要刺入江歌的时候,或者是江歌当时感觉刀要刺入她身体的时候,发出了这声惨叫。

有网民据此认为,检方也认可报警录音中有惨叫声,而且,检方不可能问刘鑫听没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明检方认为惨叫声是江歌的。

一审判决书显示,城阳区法院将1分37秒处的声音认定为江歌的“惨叫”声:“……随后录音中出现了女性(注:指江歌)的惨叫声……”不过,由于原告和被告均没有向法庭提供未消音版的报警录音,城阳区法院是如何认定的,一审判决书中没有交代。

二审开庭前,刘鑫曾向法院提出申请,让一位无锡的韩姓女士出庭作证,但未被允许。

其中的一项是:2018年1月19日,当时作为江秋莲支持者的韩女士,曾与江在无锡一家酒店见面,她听到江说,案发后曾去日本警察局听报警录音,反反复复听了多遍,但就是没听到江歌的声音,认为是江歌的在天之灵不想让她听到。

与韩女士同时在场的还有上海的李先生,其也向二审法院出具了类似内容的证言。

韩女士如今成为刘鑫的支持者。

后来她无意中在讨论案情的时候提及这件事,这被江歌母亲的支持者认为是“凭空捏造”。

韩女士确信,江秋莲当时所说的报警录音指的是未消音版。

在她看来,作为江歌的亲生母亲,江秋莲不可能听不出女儿的声音。

2022年1月10日,江秋莲诉刘鑫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宣判,图中间为江歌母亲江秋莲。

(视觉中国/图)首次公开的报警录音二审开庭结束后4天,网上出现了刘鑫支持者发布的两段报警录音。

这也是江歌案发生五年多来,报警录音首次被完整公之于众。

在第一段录音中,刘鑫显得十分慌乱,她呼吸急促,讲话磕磕巴巴,多次带着哭腔请求警方快点到来,但却很难讲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之后,刘鑫对接线员说“请救命”,并花了四十多秒时间报地址。

此时,报警录音中传出门铃声,接线员问刘鑫:“你房间是锁着的吗?”刘鑫结巴着说:“一直打不开。

”接线员又问:“大门是锁着的吗?”刘鑫说“是”,但随后又说“(我)进来了,但是姐姐……”接线员随后说:“锁着的话就没事。

刘鑫一边报地址,一边带着哭腔大喊:姐姐,危险!之后,接线员问刘鑫按门铃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刘鑫说“可能是男的”,又表示“看不到”。

之后,接线员数次问刘鑫是不是她认识的人,刘鑫答非所问,却两次说“姐姐倒下了,快点”。

有网友认为,刘鑫说“姐姐倒下了,快点”,说明她当时清楚地知道门外发生了什么。

在日本法庭上,法官曾就这句话向刘鑫发问:您打110时,说“姐姐倒下了,快点”,您现在想不起来了吗?刘鑫答:我想不起来,当时只是想找一种办法让警察快点来。

不过,随后的对话内容两个版本一致——接线员追问刘鑫:就是说,是你见过的人,还是完全不认识的人?刘鑫回答:不是,现在我在门内从这个孔(猫眼)看不清楚的。

在第二个报警录音中,刘鑫显得镇定了一点,但仍语速很快,不时带有哭腔。

二审开庭时,刘鑫说,在法庭上喊出那个声音时,连自己都被吓到了:“我就说我喊这一声,是希望当报警录音未消音版公布于世的时候,大家(能)有所判断。

”(梁淑怡/图)(这是“回声”系列第二篇报道:寻访信息碎片遮蔽的人物故事,重回真相尚未分明的事件现场。

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穿透浮光掠影,聆听新闻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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