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减肥药案,郭美美属于什么案件

生活百科 | 发布时间:2024-02-07 03:46:01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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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属于什么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

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

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铁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据悉,郭某某为“网红”郭美美。

当时,浦东分局经侦支队食药环知大队探长黄帅帅介绍,西布曲明一开始是给重度肥胖症患者使用的一种处方药,后面在2010年10月30号就被国家列为禁药,禁止添加在食品包括减肥产品当中。

因为它会对人体的心脏、心血管,包括肾脏、肝脏产生一系列的影响,造成最恶劣的影响是直接致死。

据澎湃新闻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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