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士兵被当街枪杀 罪犯当街枪杀女友

百科达人 | 发布时间:2024-01-27 06:36:02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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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士兵被当街枪杀

我认为香港有《古惑仔》系列,但是大陆有《征服》。两部影视剧讲的都是黑的事件。今天我们来说说《征服》里的刘华强和吴天的关系。故事的原型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两个流氓团伙之间的恩怨情仇。剧中的事件是根据当时轰动一时的石家庄“暴力团伙”事件。剧中有两大反派,一位是刘华强,原型为张宝林,另一位就是封彪,原型是孙道全。而吴天的原型叫做丁旭。《征服》一经播出,就火遍全国,直至今日,仍然有许多卫视在重播。孙红雷在剧中饰演的衡州黑老大刘华强,是一个绝对的大反派,做事虽然凶狠、不顾一切,但是十分有头脑,又重情重义,深受观众喜爱。可以说,孙红雷把这位心狠手辣的黑老大的形象演活了,刘华强的那句“不气盛叫年轻人吗?”仍然被很多人引用。然而刘华强虽然狠,但是到头来却毁在了女人的手里,便是刘华强倩妇李梅和她姐姐李丽手里。看过《征服》后面的剧情的朋友会知道,刘华强为弟报仇总共杀了7个人,而刘华强的第一个杀的人却是吴天。为了展开疯狂的复仇,在一个深夜,刘华强带着自己的弟兄大鹏、金宝,把吴天堵在了一个胡同里,对他连开三枪,吴天当场毙命!不是真凶的吴天白白枉送了性命!在电视剧《征服》中,刘华强杀吴天一是为了给弟弟刘华文报仇,另一个原因吴天的身份也不是多么干净,他拿吴天开刀是为了坚定自己报仇的心,而且吴天的死还可以吸引警方的注意,这样就方便刘华强报复其他人。刘华强的情人李梅和李丽是姐妹,李丽曾经被吴天伤害过,而李丽也曾经花钱请刘华强报复吴天,刘华强因此砸了吴天的游戏厅。而且,刘华强和李丽的妹妹李梅相爱了,杀死吴天也算是为情人的姐姐报仇

罪犯当街枪杀女友

1955年.英国.伦敦.汉普斯特德(Hampstead)汉普斯特得,伦敦市区内属于卡姆登区得一块区域,这块区域在伦敦属于富人区。

此外,这个区域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很多世界其他地区的富豪和外逃的江湖大佬几乎在这里都有一套房子。

许多英国的知识分子和欧洲的文艺人士,也喜欢在这里扎堆。

我们今天要讲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就在此时,冈内尔无意间一瞥,只见一个穿着女士修身西装,踩着高跟鞋,戴着黑框眼镜留着一头铂金色头发的女人款款迪向他们走来。

布莱克利打开车门之际,冈内尔碰了他一下朝他努努嘴,他转过头,也头看见了这个铂金头发的女人。

这个女人看见布莱克利转过头,就朝着他微笑的打招呼“你好,大卫”布莱克利却无视了这个金发美女的问候,反而转身准备打开车门。

忽然,这个金发女人忽然跑到车的后面,朝着冈内尔喊道“冈内尔,你让开”,随即金发女人就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拿出一把枪对准布莱克利。

只听见一声枪响,布莱克利倒在了地上。

紧接着,这个金发女人踩着高跟鞋,冷静而不失优雅的走到了布莱克利的身边,继续朝他开枪……。

而他身为一个警察,手里却只有警棍,(在当时,英国的警察没有枪械武装)因此他非常谨慎的向金发女人靠近,并将手伸了过去。

很快,警车和救护车就赶到枪击现场,经医生确定中枪男子在被枪击后,就当场死亡。

警方迅速了行凶的金发女子,并将她带到了一间没有窗户的小审讯室。

很快,三名CID(刑事调查局)警探就赶到审讯室。

被害者的全名叫大卫.布莱克利,而行凶者的那名金发女子名叫露丝.埃利斯(Ruth Ellis)。

让警方大吃一惊的是,在被害者和行凶者的朋友那里得知,他们之间彼此非常相爱,在听到露丝.埃利斯谋杀了大卫.布莱克利这个消息后,都露出了不置可否的表情。

当随着案件调查的逐渐深入和不断披露,大众知道,这个露丝.埃利斯自称是一名模特,但其真实的身份则又是一个“茶花女”。

而那个被她枪杀的男人,则更是一个英俊潇洒但不务正业吃软饭的纨绔子弟。

对于这样劲爆的爆料,整个英国都沸腾起来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不就是《悲惨世界》和《茶花女》的混血嘛?世人都知道《悲惨世界》和《茶花女》都是爱情悲剧故事,那么这个一心求死也要枪杀自己爱人的露丝,在她身上又是发生了一段怎样的故事呢?1悲惨世界露丝.埃里斯(Ruth ELLis)生于1926年10月9日在于威尔士。

小时候的露丝.埃里斯是一个黑发(她的铂金色头发是染的)瘦弱,安静的小女孩。

而露丝的母亲叫伯莎(Bretha)是一名专职的家庭妇女,有时候也靠给人家作清洁来换取微少的收入补贴家用。

由于家境的贫穷,露丝的童年过的非常的拮据,所以她总是穿着姐姐穿过的二手衣服,一直到她十四时候,还总处于半饥饿状态。

吃不饱穿不暖还不算什么,更加让人觉得窒息的是,露丝的这位父亲亚瑟由于长期处于失业状态,且好吃懒作,虽然没本事照顾一家老小,但是祸害家里人却是一把好手。

面对着父亲对自己两个女儿的兽行,他们的母亲伯莎似乎充耳不闻,由此可见露丝从小几乎生活在一个什么的环境。

由于家境贫寒,露丝十四岁就失学开始打工,她认识了自己哥哥的女朋友埃德娜,并在埃德娜的鼓动下,她们二人决定来到伦敦来闯荡一下,毕竟大城市也意味着拥有更大的机会。

露丝来到伦敦,正好是二战打到最残酷和激烈的时候。

也因为男人都上了战场,这使得像露丝这样的女人在伦敦找到工作的机会要比往常多的多。

她先是在工厂做过工人,又在茶室担任过女服务员。

就当她的生活,稍微有点起色的时候,不幸的消息却一个又一个。

首先是自己服兵役的两个哥哥,一个被抓一个受伤。

正当露丝因为这个手疾而愁苦自己不能工作之际,她曾经的一个同事告诉她,她喜欢跳舞,干嘛不去伦敦的“潜水”区去跳舞呢?这种所谓的“潜水”其实就是在战争时期,为了招待美国和加拿大大兵喝酒消遣的地方。

就在这个地方,露丝认识一个名叫克莱尔.安德里亚.麦卡勒姆(Clare Andrea McCallum)的加拿大大兵。

根据露丝的女儿乔治娜.埃里斯(georgina Ellis)回忆:这个加拿大大兵的个子只比她母亲高一点,只有5英尺6英寸(167.64厘米),年纪上也比母亲大十岁,母亲之所以会和他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美国大兵比较有钱。

事实上,这个加拿大大兵为了追求露丝,也的确是花了血本。

买花,买珠宝,买衣服,买包包。

除此之外,加拿大大兵还时不时带她去看电影和歌剧,最为致命的诱惑,这个大兵还经常给她钱,这样就使得她每次回来找他的时候,都不用去挤地铁和公交车,而是可以直接招一辆黑色出租车。

这样的生活,是从底层出来的露丝从未想象过的。

露丝很快就怀孕了,此时的麦卡勒姆正在法国作战。

等他回到伦敦的时候,露丝将她们的孩子抱了出来给麦卡勒姆看,这个男人激动的对露丝说,战争一结束我就来娶你。

可是露丝一直没有等到那个加拿大男人的求婚戒指,等到的只是一朵红色康乃馨。

从此之后,露丝就没有收到关于这个男的任何一点消息。

(事后,露丝才从麦卡勒姆的长官那里得知,他在加拿大有家庭,还有两个孩子)对于麦卡勒姆的抛弃,露丝是痛苦的,为了能养育自己的儿子,她只能把儿子送到自己姐姐家,而她要同时打两份工作。

白天在茶社做服务员,晚上就要去一家私人俱乐部当一名模特。

虽然表面上说是模特,但是实际上就是露丝需要展现自己的身体,摆出特有的姿势,让一群有着特殊嗜好的男人用着布朗尼盒相机对着她拍照,而露丝能得到报酬有一英镑。

可不要小看这一英镑,二战之后的英国千疮百孔,百废待兴,一英镑在当时相当于2.8美元,而英国本土一个大面包条仅售价0.14美分。

2俱乐部里的玛格丽特在这个相机俱乐部里,露丝认识了一个叫莫里斯.康利(Maurie Conley)的老男人。

这些俱乐部虽然只是看起来让一些男人在这里喝酒,但是喝酒在哪里不能喝,为啥一定要在这样的俱乐部喝呢?其实答案很简单,每一个这样所谓的私人男子俱乐部,都有一个漂亮的女主人。

这些女主人会根据顾客在这里消费酒的开销,而决定是否可以和你共度良宵,如果你的消费不高的话,对不起,女经理最多也只能陪你喝两杯而已,要想一亲芳泽,恐怕是无望。

通过康利的诱惑,露丝成为了一家俱乐部的女主人。

在此之后,她的经济条件的确好而很多,家里人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在俱乐部,她认识了一个牙医,名字叫乔治.约翰斯顿.埃利斯。

离异,有两个孩子,住在伦敦一个还不错的公寓房内。

这个男人看到露丝之后,酒疯狂的爱上了她。

起初,露丝是看不上这个男人的,乔治几次约她出来共进晚餐,都被露丝婉言谢绝了。

有句老话说得好,好女怕缠夫。

乔治除了死缠难打之外,还用的致命一招就是舍得花钱。

每次带她出去吃饭,都是伦敦比较高档的酒店。

出去玩的事后也是最为昂贵的海景房。

乔治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名牙科医生,在加上舍得给自己花钱,这一切使得露丝也爱上了这个男人,并答应了乔治的求婚。

婚后露丝就放弃了俱乐部的工作,同乔治一起搬到沿海小城南岸普敦居住。

终于,婚后的乔治终于露出了真面目,这个家伙原来是一个十足的酒徒,且对酒精有着高度的依赖。

更加可怕的是,酗酒后乔治还控制不住的有暴力行为。

他的前妻也是因为实在受不了酒后暴力的重创,才和这个瘾君子离的婚。

露丝怀了孕,乔治不但不照顾她,还整日的酗酒,酗酒后就开始上演全武行。

同时,因为对酒精的依赖,乔治的健康状况已经不足以让他能够正常的从事牙医的工作,很快他就失去了工作而变得身无分文。

露丝没有办法,她又回到了伦敦,并在1951年的11月8日生下了自己的女儿,她给她取名乔治娜。

面对这样的小生命,乔治告诉露丝他不想要,她们因该把她送给别人收养。

对于乔治的建议,露丝冷眼拒绝了,她将乔治娜交给了自己的母亲,她自己又回到俱乐部继续上班。

为了能在工作中赚取更多的钱,露丝打算在自己外表上进行一些调整。

受到当时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启发,她去了伦敦西区一家顶级美发沙龙,在那里她将自己的头发从深棕色染成铂金色。

而事实也证明了,露丝这次的改造的效果也是非常显著,俱乐部的生意不但兴隆,且很多都还是一些手掷千金的社会名流人物。

生意上的兴隆让康利眉开眼笑,高兴之余给露丝的工资从每周15英镑升到30英镑,除此之外还免费租给露丝一套小公寓让其居住。

有了这样一个小公寓,露丝就经常把寄养在母亲和姐姐家的两个孩子接过来小住一段时间。

相信,虽然这个小公寓又小又破,但是对于露丝的两个孩子而言,恐怕是童年阶段中最为幸福的时刻吧。

在这段时期,露丝认识了一个名叫德斯蒙德.爱德华.库森男人。

如果说他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长得不高,矮胖,圆脸且油腻。

库森爱上了露丝,但是露丝却对此置若罔闻,或许是像他这样的有钱油腻男人她见的太多了吧。

露丝始终没有接受他。

奇怪的是,库森也没有表现得义愤填膺,反而乐呵呵给露丝所在的俱乐部提供赞助,还说就算当不成情侣成为朋友也行,于是就这样露丝的人生中多了一个”男闺蜜“。

于是,真正地狱为露丝打开了。

3露丝的地狱如果说库森是魔鬼的话,那这个大卫就是地狱。

布莱克利如果用现在人的标准来看,那就是一个彻底成为的败家子和失败者,他几乎没有做成一样像样的事情。

曾在公立学校读书(英国,私立学校叫做公立学校,只招收男生,学费很高,典型的英国贵族学校,但是教育质量也是杠杠的,比如伊顿和哈罗公学)没有毕业,就因为成绩太差而退学。

征召入武,又因为是个“R”级残废而被退伍。

大卫一直想当个赛车手,可是忙活半天连比赛也没参加。

而大卫这样废物背后的最大功臣,就是他有一个溺爱他的母亲,和一个溺爱他母亲的有钱继父。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干啥啥不行的“废物”,却在认识露丝两周后,就依靠自己的魅力而不是金钱,就获得了和她春宵一度。

并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哪怕这个大卫再怎么不负责任,再怎么家暴露丝,只要大卫勾勾手,这个露丝就会又像被恶魔收取了灵魂一样和他和好如初。

大卫是怎么做到的呢?在《金瓶梅》的中西门庆要要勾搭有妇之夫潘金莲,王婆就对西门庆说,自古以来男人想要勾搭别人老婆,在外彩旗飘飘,必须要做大以下四点才可以。

第一,就是要有颜;第二就是有钱;第三就是有闲;第四就是活好。

大卫长得的确够帅,年纪也轻。

在加上他很善于打扮自己,每次外出都必须西装革履,打着一丝不苟的领带,穿着擦得一尘不染的皮鞋,的确是让人眼前一亮。

大卫虽然自己这辈子没挣过一分钱,但是他却始终不缺钱。

他母亲每周固定给他5英镑作为生活费之外,他还从死去的亲生父亲那里继承了7000英镑的财产。

这个钱在当时的伦敦那绝对是一笔巨款。

大卫还拥有充足的时间,他几乎就没有工作,做事情也没一个长劲,因此可以花大量时间守在露丝身边,陪伴着她。

尽管这样的陪伴中,还时常充斥着大卫对露丝的殴打。

最后一个就是活好,她们相处后,因为露丝被情所困,因此俱乐部生意大减,她本人的工作也丢掉了,房子也被康利收了回去。

于是,露丝就住进了库森为她租的公寓内。

但是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把男人带回来,要不然就搬出去。

但就是这样,大卫和露丝还在六周内开房了15次之多。

相信这也是露丝离不开大卫的原因之一。

可在大卫被露丝枪杀的那一个晚上,警方还在他的裤兜里面,发现了一个小药盒,里面装的全是春药,由此可见他是随身携带,随时准备上岗的。

虽然大卫依靠这四点吃住了露丝,但是这位富家少爷身上的不着调,散漫以及不负责也让露丝吃尽了苦头。

大卫自己有公寓住,其租金是她母亲每个月支付的。

但是,他还是坚持搬到了露丝的那个小公寓里和她同居。

对于这点,露丝的老板康利发出了严重的警告。

但是露丝却坚持让大卫住进来,哪怕康利让她支付每月10英镑的房租。

可他依然有这个底气拒绝康利,是因为他知道大卫刚继承了他生父7000英镑,那可是一笔巨额资金。

结果就在康利兑现他的威胁之际,露丝打算找大卫拿钱支付房租,但是露丝一张口,大卫就双手一摊开口抱歉。

原来这个家伙早就把这笔钱用来设计和制造一辆参加明年在法国举行的勒芒24小时耐力赛。

为此他还雇佣了两个人,每个月要支付人家10英镑的薪水。

所谓祸不单行,福不双至。

就在此时此刻,露丝告诉大卫她怀孕了。

大卫听后非常冷漠,这样的男人养他自己都难,就别说养一个孩子了。

更何况他现在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组装赛车上,至于露丝怀孕的事情,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和他无关。

就在露丝走投无路之际,我们前面说的那个,露丝的男闺蜜库森忽然就像一个天使一般来到她的身边,带她去厚街黑市找堕胎师打掉婴儿(英国在1967年之前,打胎是非法的,堕胎者一旦被发现会被判终生监禁)随后又安排露丝住进自己在伦敦的那个大公寓。

就在露丝需要有人安慰时候,她的小情人大卫却屁颠屁颠启程前往法国参赛去了。

面对这个男人的残酷,冷漠与无理取闹,露丝被气的浑身发抖。

当一个女人脆弱无助,甚至看到一根稻草都像抓住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得到她的时候。

库森作为一个商场老鬼,自然懂得洞悉人心。

他非常恰达好处的,来到这个生理和心理,都极度脆弱的女人身旁。

这个被感情伤的遍体鳞伤的女人,只有那一首歌,能反应出她此刻的心境。

《别问我是谁》我的眼中装满疲惫面对自己总觉得好累我也需要有人陪不让我心碎……爱人的,心应该没有罪于是就在这一夜里,他们之间突破的友谊,发生了超友谊的行为。

1955年除,露丝搬出了库森的公寓,搬到了绿树成荫广场上的一套小公寓。

这笔租房子的钱,依然是库森支付的。

除此之外,库森还支付了露丝儿子安迪在一家州立寄宿学校的费用。

得知露丝又有了新的公寓,大卫又恬不知耻搬了过去,尽管他知道这个公寓的租金是睡付的,为什么付。

大卫恬不知耻也不奇怪,这个人本来就是一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人渣。

可是库森的表现也异常的冷静,他似乎并不在意露丝和大卫在由自己支付的公寓里同居,因为只要露丝履行炮友的义务就可以。

3月28日星期一,露丝和大卫在外面租了一个公寓。

1955年3月28日星期一又发生了一场严重的争吵。

原来,她告诉大卫自己怀孕了,并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大卫。

但大卫却因为露丝的出轨而怀疑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

于是在一片绿光的刺激下,大卫一脚揣在了露丝的腹部,导致她流产。

但是,奇怪的是露丝依然选择和大卫一起,被虐有瘾吗?4月6日,从北方回来的大卫重新找到露丝,并向她求婚,他给了她一张自己的镶筐照片,在照片底部写这一句”致露丝,致以我全部的爱,大卫“。

4月7日因为复活节快到了,露丝的儿子安迪学校放假,二人决定带安迪一起去看电影。

4月8日,耶稣受难日,大卫告诉露丝他必须回家一趟,并把她们二人要结婚的事情告诉父母,他答应露丝保证晚上八点钟之前就回来。

可是到了9点30分,大卫还没有回来。

这句话更加激怒了露丝,她立即去找到库森,让他开车带自己去找大卫。

果然,来到大卫父母家门口,露丝看见了大卫的车正安安静静的停在那里。

露丝彻底愤怒了,她疯狂的砸着大卫的车,以至于惊动了警察。

面对警察的询问,露丝大声告诉他们这辆车既是大卫的也是我的,我也付了钱。

其实露丝说的也是实话,大卫长期没有收入,还要开车养车。

因此基本上可以说,这些年来基本上都是露丝在养他。

有人开玩笑的说达叔一句经典的”你教我做事啊“诠释了什么叫软饭硬吃,但是今天看到英国的大卫,才知道达叔也并非软饭界的紫禁之巅啊。

警察一看就知道这绝对是情侣之间的矛盾,因此也没有为难她,库森也帮着劝解并开车送露丝回到了自己的公寓。

到了晚上7点半,库森开车送露丝和他的儿子安迪回公寓。

事后库森对警察说”那是我那天最后一次见到她“。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文章开头写的那一幕枪击案。

老贝利的凝视1955年6月21日星期二,露丝枪击案在伦敦老贝利一号法院开庭。

听证会上检方律师圣诞节.汉弗莱斯(Christmas Humphreys)只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就是”但你近距离射杀大卫的时候,你的意图是什么?汉弗莱斯这样问其实对于露丝非常重要,英国的法律属于海洋法系,在海洋法系中推崇疑罪从无。

但露丝的回答却是“很明显,当我开枪打死他的时候,我是想杀了他”。

于是在第二天,陪审团仅用23分钟就通过了对露丝的指控,他们认为露丝犯有故意杀害大卫的罪行。

按照传统,首席大法官哈弗斯戴上黑帽宣布:”露丝,埃利斯,陪审团判定你犯有谋杀罪,在我看来,这是唯一可能的判决。

在你被处决之前,你将被关押在其中的监狱里,愿主怜悯你的灵魂“”谢谢“露丝微笑着说出。

1955年7月13日,行刑人阿尔伯特.皮埃尔波因特将担任露丝的刽子手。

他家是刽子手家族,他自己,他父亲,他叔叔都是干这个的。

露丝是他在二战之后亲手送上路的第十七个女死刑犯。

皮埃尔波因特带着露丝带到悬吊绞索正下方,他的助手铐住露丝的脚,皮埃尔波因特将白色头巾拉到她的头上,并将覆盖着鹿皮的绞索套在她的喉咙上。

不一会,活板门打开,露丝猛地一动,然后就一切归于平静了。

其次,在开庭之前,露丝对他的辩护团队说,她希望团队能保证她被绞死,并说明这是她唯一能加入大卫身边的途径,由此来看露丝对大卫还是非常的爱,爱的情愿生死相随。

再次,露丝的儿子安迪曾经对自己的姨妈说,他曾经亲眼见过库森叔叔带着她妈妈去小树林练习开枪,她妈妈拿着枪一直发抖,以至于几次开枪都打偏了。

但根据英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警方不能询问。

最后露丝的法语老师曾经向警方提供证据,说他在库森的公寓里看过两把枪。

并且警方鉴定,这两把枪的确是很久没用了。

但是诡异的是露丝的儿子安迪也说过曾经见过库森叔叔家里有两把枪,这是巧合还是有人在故意隐瞒什么?露丝.斯利斯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是主教Dr Joost de Blank,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永远都记得露丝死前说的那句话It is quite clear to me that I was not the person who shot him. When I saw myself with the revolver I knew I was another person . 很清楚,开枪的人不是我。

因此这个案件的真相最大的可能就是,库森很爱露丝,但是露丝又非常痴恋大卫。

于是,对大卫心生怨恨。

于是库森就不断给露丝洗脑,要想把这个男人留在身边且不会背叛你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和你成为一对亡命鸳鸯,这样的话就不会再有分离,暴力和失望。

库森一只坚称自己见到露丝的最后一面是在事发那天的七点半,并且不断的坚称。

他为何要如此坚持他见她的最后一面是在七点半,似乎有点洗刷嫌疑的考量。

案发的时候,露丝穿着高跟鞋,绝对不可能是走过来的,因此绝对是库森开车送过来的,这点在露丝死前也透露出来,枪是库森给的,也是他开车带她来找大卫的。

露丝的枪很有可能是空的,真正枪击大卫的人其实是库森。

要不然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距离内还会打空两枪。

而露丝不会出卖的他的代价,则是库森帮她抚养他的儿子安迪。

显然,库森是欺骗了露丝,他并没有管安迪,说使得安迪很早就离开了那个寄宿学校。

露丝死后,安迪变得沉默寡言,经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对着天空凝望,他经常告诉姨妈,妈妈经常会在晚上来看自己。

因为在她死后,他的女儿他的女儿乔治娜被她亲身父亲安排交给了一户不错的人家收养,日子过的不错。

因此对于露丝来说,最让她放心不下就是自己这个没爹没娘的儿子。

明明是一个渣男,家暴,吃软饭还极不负责,却为何还是让露丝如此痴恋呢?有的人说露丝贱,有的说她想嫁入豪门,也有的说她就是喜欢小鲜肉,喜欢刺激。

但是只要我们仔细的去看就会发现,在同露丝谈恋爱的哪些人中,唯有大卫是依靠露丝,而不是露丝在依靠他。

或许在露丝看来,此前所恋爱的男人,尽管在物质上对她的付出很大,但是到最后都是把她当作累赘而抛弃。

唯独这个大卫,看似是一个男人,其实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小男孩。

他其实弱小的还需要自己的扶持和帮助。

露丝在大卫这里她获得了爱情的同时,更获得了一份恋爱中的尊严,这是她从未拥有过的东西。

但是就是这看似不值钱尊重和认同,却被她近乎变态的需要。

这又和她少年时期的悲惨境遇有着很深的关系。

后记《了不起的盖兹比》这本书里有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我们做一个梦,一辈子都没有醒。

那么,这个梦还是梦吗?或许对于露丝来说,她和大卫也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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